崔时雨并未在意我的动作,哒哒踩着高跟鞋跑过来。
“我们从维修站一直找到这里,跑了大半个海市。
幸好,宁小姐你没什么大碍。
要不然我们要担心坏了。”
“我们”这两个字被崔时雨重复了两遍,有意在我面前将她和温令川挂上等号。
我仔细看了眼崔时雨。
她脸上的妆似乎比之前在草坪时的更浓了,应该是在车里对着镜子重新补过。
此番说话的时候,她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转着,扭扭捏捏的模样,像极了小丑。
我没法想象,仅凭这样的女人,是怎么能将温令川从我身边夺走的。
毕竟她比四年前的那一位,还要差上许多。
按我以往闹腾的性子,看不惯的人,我肯定是要骂的,更何况我现在还未跟温令川离婚,崔时雨就算再被爱,名义上也还只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小三而已。
我站在道德的制高点,可以随便颐指气使。
可从胃里泛上来的粘液堵住了我的喉咙,我难以下咽,又不想在崔时雨面前吐出来,就闭了嘴。
我从温令川身上下来,拉开车门,自觉地往后座钻。
这举动,就像是在给他们俩腾地儿。
本是皆大欢喜的局面,崔时雨面上一喜,都打算奔去副座了,却被温令川伸手拦了下来,“你去后面,她晕车,前面的位置是她的。”
他这话明明是对崔时雨说的,可说话间,却是望着我。
我微微抬了下眼,眼神就对上了他的。
其实我不晕车,晕车的人坐哪儿都晕车。
这话,是我多年前耍赖想蹭温令川的副座随口编的。
崔时雨很不情愿地打开车门坐到了我边上。
她一进来,身上喷着的香水味就熏得我直犯恶心,我只好起身换了位置。
在系安全带的时候,我余光瞥见温令川正搁在方向盘上的手。
他的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煞是好看。
只是无名指上,原本代表已婚的戒指已经被取了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