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锦瑟闪婚了。
和七八年没见的高中同学宗文钦。
起因是应锦瑟去相亲,在咖啡厅等相亲对象的时候,意外看到相亲对象跟个女人在路边吻别。
不用想就知道这个相亲对象骑驴找马。
应锦瑟隔窗拍了照,就起身离开了。
结果就和一样相亲结束的宗文钦,撞了个满怀。
应锦瑟忙说对不起,对面的人试探性地喊了一句:“周应锦瑟?”
应锦瑟一抬头,就和宗文钦那双深邃又平静的眸子对上。
好多年不见,宗文钦还和高中时一样帅。
不过不同的是,那会儿他是少年气满满的校草。
现在的他褪去了青涩,熟男和人夫感满满。
尤其是穿着一身西装,将男人的成熟和稳重展现得淋漓尽致。
应锦瑟很意外,“宗文钦,你竟然还记得我!”
毕竟高中的时候,应锦瑟成绩不算拔尖,长相也不是特别好看,更没什么特长。
穿着校服的她往人堆里一站,她自己都不一定能找到自己。
很普通。
宗文钦浅浅地笑了笑,“好歹同学一年半,而且你还是我们组的小组长。”
都多少年前的事儿了。
应锦瑟摆摆手,往事不可追。
她问宗文钦:“你来这儿是……”
“相亲。”宗文钦语气里多少有些无奈,“到年纪了,家里催得紧。你呢,不会也……”
应锦瑟也颇为无奈地点头,“这个月第五个了。”
同是天涯沦落人。
宗文钦向她投来一个同情的眼神。
站在这儿聊天挺尴尬的,宗文钦问她要不要坐下来聊会儿。
“换个地方吧,”应锦瑟说,“我那相亲对象刚还和女朋友吧,吻别呢。我怕看到他我忍不住泼他一脸咖啡。”
宗文钦笑了笑,说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