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浑身止不住的发抖,靠在门上对着那一点微弱日光,思索着应对之策。
第二日清早,下人来给我送饭。
我只吃了一口,便觉察出不对。
浓郁的腥臭之味瞬间盈满我的口腔,让我几欲作呕。
我低头看去,竟在那碗送来的肉羹之中,发现了一簇雪白的毛发。
我自然认得出,那簇毛发,是我养了十年的狸奴——欢欢身上之物。
既如此……
我手心抖了抖,看向那碗糜烂的肉羹。
胃里瞬间翻江倒海,我趴在地上,控制不住的呕吐起来。
吐得我眼角都泛起了泪花。
身前传来少年张扬的笑声。
“贱人,你的猫跟你一样,野蛮粗鲁。”
“我特意将它剥皮剔骨,做成这样一碗肉羹给你。”
“若你再不安分,这猫的下场,便是你以后的下场!”
我抬起头,看着眼前得意的裴濯。
他手中属于欢欢的猫头还在往下滴落鲜血。
粘稠血液蔓延到我的脚尖,我下意识躲了躲,心口泛起针刺般的疼痛。
裴濯将猫头扔到我的脚边,目光落在我脸上片刻,嗤笑道。
“丑八怪,脸上有疤以后就更丑了。”
我伸手抱起欢欢的头颅,忍了片刻,还是没忍住落了泪。
欢欢是我在路上偶然捡到。
那时它小小一团,窝在角落里躲避风雪,让我想起了当时的裴濯。
我将它捡了回去,也答应了姐姐照顾裴濯的请求。
唯一不同的是,欢欢从始至终都很亲我。
而在幼时会叫我娘亲、夸我是世上最漂亮的裴濯,却在长大之后,将我视为了仇人。"
裴濯对丫鬟的话置若未闻,冷漠道。
“死便死了,说到底,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妾室。”
他余光瞥到我的神情,犹如炸毛的野兽般凶狠的看向我。
“贱人,你这是什么表情!看着真让人恶心!”
我没有试图解释,也不再像以前那样着急的哄他开心。
而是沉默的离开,预备自己去寻医者。
却在转身之际,险些因为压不住身上的疼痛而跌倒在地。
裴濯见到我的狼狈,这才冷哼一声,满意的离去。
十年前,我用辛苦得来的军功,换取嫁给裴霁的一纸婚约。
从那后,我放下从不离身的红缨枪,送走陪伴我数年的战马。
才将尚在襁褓中的裴濯养成如今芝兰玉树的少年。
可惜我这十年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,似乎并未让他对我产生多少感情。
到如今,甚至成了仇人。
我苦笑一声,方才忍着痛,向府外的医馆走去。
回来时,裴霁已经坐在我的房内,施施然饮着茶。
听到我的脚步,才微微抬眸,看我一眼。
见到我尚且惨白的神色,眉心皱了皱。
“许宁,不要怪阿濯。”
“当初是你非要在清儿死后嫁给我,如今阿濯厌你恨你,也是你咎由自取。”
我不知如何应答,只能淡淡嗯了一声。
裴霁脸色稍缓,犹如招猫逗狗一般朝我招了招手。
“既如此,安寝吧。”
他自诩对许清深情不二,偌大的侯府中,除了我,便再无其他侍妾。
也因此,在这十年间,我成了他唯一的发泄对象。
又因为他不许我有孕,避子汤也是十年如一日的送到我面前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