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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试就逝世。



面对他散发着雄性荷尔蒙的撩人举动,我一巴掌呼到了他脸上,「有病就去治。」



这个暧昧的模糊不清的夜晚就以我的一巴掌结束了。



我走时项钧还愣在原地,门都没开。



「应该不会冻死吧。」



我表面担忧地想着,实际上干脆利落地跑路了。



一跑就是两个月。



我去了别的城市旅游,顺带积累一些素材。



游玩途中我认识了林飞宇,一个人傻钱多的富二代。



和捉摸不定的项钧不同,林飞宇是个心思都写在脸上的人,过来搭讪我时,那双狗狗眼闪闪发光。



笨蛋帅哥谁不爱呢?林飞宇又是很会玩的人,带着我在 S 城玩遍了好玩的地方。



某日,我和他一起坐在游乐园的长椅上吃雪糕,看着阳光落在不远处的旋转木马上,突然就有了灵感。



一个单纯的,有着满腔炽热的爱的笨蛋帅哥,若是与一个精明干练人间清醒的女总裁相遇,故事想必会很精彩。



灵感突如其来,接下来几天我就拒了林飞宇的邀约,窝在宾馆码字,简直业界良心。



林飞宇就是只粘人的大金毛,他耐不住寂寞,几乎每天都要来宾馆找我,哪怕只是待在旁边看我敲键盘都心满意足。



我很想问他没有工作吗?



但转念一想,哦,他是富二代,确实不怎么需要工作。



加上他总是带好吃的过来投喂我,我就习惯了。



直至某一天下大雨,林飞宇仍旧执拗地过来找我,浑身被淋得湿漉漉的,手上的麻辣烫倒完好无损,冒着腾腾热气。



我心有不忍,忙让他进来,「我就是随口一提,你干嘛非要过来。」



他傻里傻气地笑了一下,「我无聊嘛,你也知道的。」



他和我提过,他的父母一直忙公司,从来没管过他。圈子又比较乱,他融不进去,从小到大就只能一个人玩。难为他还能养成现在这样阳光开朗的性格。



我接过麻辣烫,催他去洗个热水澡,顺带打电话麻烦客服买几件男装上来。



全程林飞宇都笑得像个小傻子,进浴室前还不忘显摆,「我身高有 185 哦。」



「知道了知道了,」我无语又好笑地轰他,「快去洗澡别感冒了。」



半个小时后门铃响了,我开门接过衣服,抬头正好看到一个人,瞬间浑身发毛。



项钧。



他靠在对面的门框上,好整以暇地看着我,像等候许久的猎人。



林飞宇正巧洗完澡,穿着浴袍凑过来问:「怎么啦,落落?」



项钧闻声,视线移向他,微微扬起了眉,腮帮一侧鼓了鼓。



三年下来,我很了解他,这是他生气的表现。



他此刻很不爽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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